已结束 【合同制】湖南乐壹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招1人,09月21日~09月24日报名)

招录编制:合同制

招录地区:南乐县

岗位类型:国企

招录人数:1人

报名时间:2025年09月21日-09月24日

*具体内容请以正文为准*

湖南乐壹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现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六)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时间及工作经历等时间截止计算至2025年9月20日。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

招聘计划数

最高年龄

最低学历

最低学位

专业及其他要求

备注

环境管理

1

30岁以下

本科

/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环境与安全类。

备注:最高年龄30周岁即1994年9月20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发布信息—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通过长沙市生态环境局长沙县分局官网、“在星沙”APP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9月21日9:00--9月24日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需准备报名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于2025年9月24日17:00前到长沙县星沙街道天华中路139号3楼303室报名。

3.报名资料:①《报名登记表》(长沙市生态环境局长沙县分局官网http://m.csx.gov.cn/zwgk/qtdwxxgkml/xhbj/rsxx96/自行下载打印)、②有效居民身份证、③学历学位证书、④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考岗位相关的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可提供作相关佐证材料。

4.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的形式。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公开招聘的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5.开考比例与计划核减。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

(三)考试(考核)

1.考核按照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满分各为100分。考生总成绩=笔试×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每个阶段都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可参加笔试,笔试采取百分制,考生笔试得分×50%计入总成绩。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待报名截止另行通知。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若入围线上遇并列名次,则均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百分制,考生面试得分×50%计入总成绩。待笔试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合格分数为70分,低于合格分数的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5.总成绩相同者取笔试成绩高者入围。

6.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进入考场,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考试的,视为放弃考试。

(四)体检考察

1.体检对象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视为体检不合格。 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者,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2次。(总成绩相同者取笔试成绩高者入围。)

3.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劳务派遣公司和用工单位共同组织实施,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者,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2次。(总成绩相同者取笔试成绩高者入围。)

(五)公示聘用

1.考察合格人员在长沙市生态环境局长沙县分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间放弃或被举报查实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2.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程序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两个月),实行劳务派遣管理。

3.工作地点:长沙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长沙市生态环境局长沙县分局)

4.相关工资福利待遇按照长沙县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执行。

五、实施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湖南乐壹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具体组织实施,用工单位配合,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报考咨询电话:13308406328,监督电话:0731-86882681

六、其他

本公告由湖南乐壹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湖南乐壹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7日

附件:报名登记表.doc

标签: 湖南乐壹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劳务派遣 公开招聘 人力资源公司 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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