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某国企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拟公开招聘有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工作。
一、见习对象和见习期
(一)本次计划招聘见习生6人,需为河南省内符合就业见习规定的择业期大学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即2023、2024、2025届本科及以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未缴纳过社会保险并已办理实名制登记;
(二)见习期为12个月。
二、招聘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能够积极践行公司企业文化和价值观,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团队精神;
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见习岗位要求的能力和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4.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它情形。
三、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背调、体检、办理相关手续等程序进行。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5年8月29日至2025年9月3日。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公告在“黄河人才”公众号、黄河人才网(www.huanghehr.com)公开发布。应聘者登录“黄河人才网(www.huanghehr.com)“搜索“河南省某国有企业2025年见习岗位招聘公告”核对岗位名称,投递简历。
五、见习管理和待遇
1.公司负责见习人员的见习指导、日常管理等工作。日常管理工作参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人社规〔2019〕6号)相关规定执行。对不遵守单位规章制度、不服从单位管理的见习人员,公司可以终止或提前解除见习协议。
见习期间,公司与见习人员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不建立正式劳动关系、不购买社保。见习期满,根据见习人员的实际工作表现,可出具见习证明。
2.见习期间,见习人员发放基本生活补贴,并为其购买商业保险。
3.工作地点:郑州市。
六、其他事项
(一)每人只能申报一个岗位,同时明确是否同意调剂岗位。
(二)应聘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面试或录用资格。
(三)公司将在面试前,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向应聘者发送具体信息,请保持通讯方式畅通,实时接收邮件信息;若因本人原因导致无法及时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未进入招聘下一环节者,将不再另行通知。
(五)本次招聘过程所有环节均不收取任何费用,且未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辅导班。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371-55377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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