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就业援助政策,有效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依据《河南省就业促进条例》、《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16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人数及条件(见附件2)
二、招聘对象
确山县常住人员,在国家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就业困难人员,主要包括: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2、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3、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4、正在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当年经县总工会认定的城镇特困职工家庭、农村已脱贫家庭、残疾人家庭等家庭中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在校期间曾享受助学贷款的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5、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
6、失业的残疾人、城镇复员转业军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属和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
注:首次安置:符合条件的城镇就业困难人员。
二次安置:首次安置期满退出公益性岗位3个月后,仍然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具备相应劳动能力且符合岗位要求的重度残疾人(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程度为一、二级)等特殊困难人员。
累计安置次数不超过2次。
三、注意事项
符合以上条件的登记失业人员,在参加招聘前,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县域内常住地镇、街道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前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资格认定,以免耽误本人参加招聘时的资格审查。
四、报考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德端正,热爱工作,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能够全面履行本职岗位职责。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7月30日至2025年8月5日(工作日早8:00-12:00下午15: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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