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吸引优秀人才,夯实创新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教师队伍数量与质量稳步提升,着力打造学历优化、结构合理、能力突出、素质优良的专业教师队伍,提升学院办学水平,为“双一流”建设提供坚强人才保障,特面向全社会招聘书法学及相关专业优秀人才。
一、招聘对象
(一)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的书法学及相关专业人员;
(二)不具有博士学位但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书法学及相关专业人员。
二、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事业心、责任心强。
(二)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和心理素质。
(三)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表。
三、服务期限
服务期由双方通过合同约定,按学校服务期管理办法执行。
四、招聘考核
(一)考核方式和内容
1.考核方式采用现场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的掌握与应用、专业技能水平、对本学科研究前沿的掌握情况、教学基本素养、事业心和责任感、知识创新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岗位适应能力、心理适应能力、仪表仪态等。
2.考核满分为100分,低于80分的应聘者不予录用。
(二)考核程序
1.学院考核
2.科研审查
3.综合考察
4.学校审批
5.公示聘用
五、附则
(一)符合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按照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相关政策执行。
(二)对于在国(境)外大学取得博士学历学位的,毕业学校仅限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全球前1000的高校。
(三)本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
(四)本公告由学校人事处和书法学院负责解释。
西华师范大学书法学院
2024年11月30日
附:
西华师范大学书法学院人才招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专业 | 条件要求 | 联系人 | 学院邮箱 |
书法学院 | 专任教师 | 书法学及 相关专业 | 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 | 林老师13990764041 | 412296687@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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