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2023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规定,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录名额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请以下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于4月24日(周一)上午7时前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南门口(郑州市金水路282号)集合,务必空腹、准时参加体检,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政治部人事处
2023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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