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教职工聘期考核及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各部(处、室)、校直各单位:

根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方案》(校人字〔2019〕32号)、校人字〔2019〕33-37号系列文件及《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薪酬分配实施办法(试行)》(校人字〔2019〕38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19-2022学年聘期考核和2022-2025学年岗位聘用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保证聘期考核工作及岗位聘用工作的有序进行,学校成立岗位聘用及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人事工作副校长担任,成员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学生工作部、校纪委、发展规划处、教务处、教学评估与质量控制中心、科技处、社科处、校工会及人事处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各单位成立岗位聘用及考核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教职工聘期考核及岗位聘用工作。

二、实施范围

2019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受聘学校相应岗位并列入校人字〔2019〕33-37号系列文件范围的在编及人事代理人员。中层干部的岗位聘期考核及岗位聘用工作由校党委组织部负责(聘期考核表见附件1)。辅导员岗位聘期考核及岗位聘用工作由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聘期考核表见附件1)。准聘期及部分人事代理人员聘期考核及岗位聘用工作另行通知。

三、2019-2022学年聘期考核

(一)考核实施

聘期考核实行所在单位负责制,各单位负责组织开展聘期考核工作,考查教职工思想政治师德师风表现、审查教职工履职尽责情况、审核科研与教研业绩等,并根据教职工完成职责情况提出考核意见。

(二)考核规定

1.考核内容。各单位要根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办法(试行》(校人字〔2019〕33号)及(校人字〔2019〕34-37号)等系列文件要求,对各类岗位进行聘期考核。

考核时要坚持以德为先,始终把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摆在考核首位,实行师德失范“一票否决”。

2.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3.优秀比例。考核优秀比例为15%,四舍五入。各单位要严格按规定比例推选,其中中层干部优秀等次名额由校党委组织部分配,辅导员优秀等次名额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分配,均不占用本单位优秀指标数。

4.教学院(部)聘期考核工作小组向学校报送教师岗位四级及以上人员的聘期考核推荐结果及相关实证材料,由学校岗位聘用及考核工作小组确定教师岗位四级及以上人员的聘期考核结果。

各相关单位聘期考核工作小组向学校报送工勤岗位二级及以上人员的聘期考核推荐结果及相关实证材料,由学校聘期考核工作小组确定工勤岗位二级及以上人员的聘期考核结果。

其他各类各级岗位人员的聘期考核结果由各单位聘期考核工作小组确定,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核备案。

5.聘期考核中,教学工作量、教研科研等工作量按实际聘用岗位和聘用期限分类进行核定(如:对职称晋升、转岗等人员,要按不同岗位岗级的任务要求分段累加计算);聘期内有进修和休法定假的人员在考核时,可将期间的相应工作定额扣除后计算;聘期内退休人员,按实际在岗时间进行考核。

教学工作量、教研科研工作量未完成的,按《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薪酬分配实施办法(试行)》(校人字〔2019〕38号)相关规定执行。

(三)考核结果的使用

考核结果作为岗位聘用、薪酬分配、奖惩及续聘、低聘、解聘等的重要依据。

(四)考核程序

各单位成立聘用考核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各类人员的岗位聘期考核工作。各类各级岗位的聘期考核程序见学校文件校人字〔2019〕33-37号。经公示三个工作日期满无异议后,各单位报送聘期考核材料。学校根据各单位教职工聘期考核结果,确定教职工岗位的续聘、低聘、解聘等。

四、2022-2025学年岗位聘用

(一)岗位聘用时限

聘期为三年,自2022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

(二)岗位聘用范围

2019-2022学年聘期考核合格及以上人员进行续聘,2022年9月1日后职称、职务等晋升人员,按2022年8月31日前的岗位续聘。未参与2019-2022学年聘期考核人员,岗位聘用另行通知。

(三)岗位聘用条件

各类各级岗位聘用条件按照校人〔2019〕33-37号文件要求执行。

1.2019-2022学年聘期考核合格及以上人员,所填报的《聘期考核表》为其2022-2025学年岗位聘用续聘依据。

2.对在专业技术岗位七级及以上教师系列的非教学院部管理人员,若选择双岗双责,须经现单位同意后,到相应学科所在院部进行现岗位聘用,除完成相应专技岗位任务外,还须完成管理岗位任务;若不选择双岗双责,则在本单位进行现岗聘用,并完成管理岗位任务。

3.对在专业技术岗位七级及以上教师系列的教学院部的管理人员,无论是否选择双岗双责,都在本单位进行现岗聘用,并按照相关选择岗位考核。

(四)岗位聘用程序

各类各级岗位聘用程序参照校人〔2019〕33-37号文件要求执行。

1.各单位将全部续聘人员的聘用情况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核备案。

2.经学校审核后,确定岗位续聘人选,并对各类各级岗位确定聘用人选予以聘用。

五、其它注意事项

1.岗位聘用考核关系到每位职工的切身利益,各单位要切实重视此项工作,严格按照学校的岗位聘用考核工作要求展开工作,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做好细致的思想工作,保证考核质量。

2.对在考核过程中出现的情况或问题可进行申诉或投诉,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签署真实姓名。

六、材料报送要求

1.2023年4月21日前报送《未参与2019-2022学年聘期考核及2022年9月后职务职称等晋升人员汇总表》(附件3,加盖单位行政章)至人事处综合楼228室,联系人:张姗姗,联系电话:61912665,同时发送电子档至zuazhaopin@126.com。

2. 2023年4月28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人事处综合楼228室,联系人:张姗姗,联系电话:61912665。

(1)教学院(部)报送《2019-2022学年教师岗位聘期考核方案》(纸质,加盖单位行政章),同时发送电子档至zuazhaopin@126.com;

(2)报送《2019-2022学年聘期考核及2022-2025学年岗位聘用工作小组名单》(纸质,加盖单位行政章);

(3)报送《2019-2022学年聘期考核及2022-2025学年岗位聘用工作总结》(纸质,加盖单位行政章);

(4)报送《2019-2022学年聘期考核结果及2022-2025学年岗位聘用汇总表》(附件2,加盖单位行政章),同时发送电子档至zuazhaopin@126.com;

(5)教学院(部)报送教师岗位四级及以上人员聘期考核表一份及相关实证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行政章);

(6)各相关单位报送工勤岗位二级及以上人员聘期考核表一份及相关实证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行政章)。

3. 2023年4月28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党委学生工作部综合楼219室,联系人:王玺,联系电话:61912587。

(1)报送《2019-2022学年聘期考核结果及2022-2025学年岗位聘用汇总表(辅导员岗)》(附件2,加盖单位行政章),同时发送电子档至王玺OA工作便签;

(2)报送辅导员岗位聘期考核表(辅导员岗)一份及相关实证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行政章)。

4. 2023年4月28日前将将以下材料报送至党委组织部综合楼524室,联系人:刘晗,联系电话:61912622。

(1)报送《2019-2022学年聘期考核结果及2022-2025学年岗位聘用汇总表(管理岗位六级及以上)》(附件2,加盖单位行政章),同时发送电子档至刘晗OA工作便签;

(2)报送岗位聘期考核表(管理岗位六级及以上)一份及相关实证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行政章)。

附件1:各类各级岗位聘期考核表

附件2:2019-2022学年聘期考核结果及2022-2025学年岗位聘用汇总表

附件3:未参与2019-2022学年聘期考核及2022年9月后职务职称等晋升人员汇总表

附件4:岗位聘用考核相关文件

2023年4月14日

附件1:各类各级岗位聘期考核表.zip

附件2:2019-2022学年聘期考核结果及2022-2025学年岗位聘用汇总表.zip

附件3:未参与2019-2022学年聘期考核及2022年9月后职务职称等晋升人员汇总表.xlsx

附件4:岗位聘用考核相关文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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