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根据公开遴选公务员有关规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从报考同职位符合条件考生中递补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请递补面试人员按照《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2023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公告》的要求做好面试准备。
联系方式:010-50959017(电话)
010-50959000(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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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驻北京特派员办事处
2023年4月3日
原标题:国家税务总局驻北京特派员办事处2023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递补面试公告
文章来源:http://subb.scs.gov.cn/pp/gkweb/core/web/ui/business/article/articledetail.html?ArticleId=8a81f6d086da02d8018749efbe02035f&id=0000000065183dac01651c4fff960027&eid=0000000065183dac01651c50613d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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